校内各单位:
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,确保师生度过安乐祥和的假期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办函〔2017〕10号),现将2017年春节及寒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师生走访慰问工作
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,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,扎实细致地开展师生走访慰问工作,重点看望经济困难师生、离退休教职工等群体,了解师生的需求,提供帮扶资助。
二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,开展安全教育和排查防范工作。突出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措施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要组织力量对办公室及管辖范围内场所场地的电源、设施、设备等进行检查、维护、签封,确保处于安全状态。强化安全意识,要求师生自律、自爱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。
三、安排好师生精神文化生活
各单位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。引导师生假期期间积极参与社会调查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假期活动,积极宣传科学理性的消费观,反对铺张浪费,开展内涵丰富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,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唱响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
四、严防节日不正之风
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,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守纪律,严防节日不正之风。加强对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廉洁从教教育,严禁使用公款吃喝、旅游、购买年货节礼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,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。
五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
各单位要按照值班计划,落实值班人员,做好春节、寒假期间值班工作,及时、准确报送安全事故信息,果断、妥善处理校园安全事件,防止事态扩大,造成恶劣影响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春节、寒假期间有关工作,对于工作落实不力,造成不良后果的,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
2017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