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寒假放假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2-26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校内各单位:
       根据校历安排,现将2017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  一、放假时间
       学生:社会实践周学习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至1月21日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至2月24日。第二学期注册时间为2月25- 26日,2月27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       教师:放假时间为1月22日至2月26日。2月27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       管理、教辅人员:放假时间为1月22日至2月24日。2017年1月14日、15日及2月25日、26日上班。
       二、值班安排(2017年1月16日至2月24日)
       除法定节假日、双休日外,学院(直属系)、部门从2017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每天应安排人员值班。请各学院(直属系)、部门于 2017年1月3日(星期二)前将值班安排表(见附件1)纸质版(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)及电子版报人事部备案。(联系人:林奕璇,地点:广州校区办公楼302室,电话:020-87211881,邮箱:57190592 @qq.com)
        三、交通安排(2017年1月14日-2月26日)
        114日、15: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发车。
        225日、26日:见附件2
        116-224日(工作日):上午9:00从中山大学南校区发车,经中山大学北校区到达广州校区。其中每周一上午校车到达广州校区后,再开往东莞校区。下午15:30从广州校区发车,经中山大学北校区到达中山大学南校区。其中每周五下午15:00从东莞校区发车,经广州校区、中山大学北校区到达中山大学南校区。
         四、假期工作
        (一)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假期安全教育工作,要求师生自律、自爱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;要组织力量对管辖范围内的实验室的电源、设施、设备等进行检查、维护、签封,确保处于安全状态。
       (二)要拟制值班计划,落实值班人员,突出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措施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,并按预案果断处理,防止事态扩大,造成恶劣影响。
        (三)各学院(直属系)、各部门应按时完成上级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,做好公文处理、工资发放、社保购买、成绩录入、家校联系、开学前准备等事项,应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工作要求。
       (四)值班人员要强化纪律观念,严格落实值班要求,按时到岗、工作到位,保持电话畅通,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。
 
        附件:1.  2017年寒假值班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  2月25日、26日校车安排时间表
 
 
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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